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歸因理論:分手後怪責對方唔夠好,定後悔自己唔夠好?

人們分手後,對失戀的想法一般可以歸為兩大類——「分手都係因為你唔愛我/你衰/你唔負責任/你係人渣!」及「最衰都係我做得唔好/唔夠/唔體貼/唔照顧佢/唔聽佢話」。


當言行脫序時,人們會主動運用腦中的認知去找出理由,或為他人的行為找理由。心理學家F. Heider認為每個人天生都是心理學家——每個人對自己的行為都有自己的解釋、自己推論出因果關係,他在社會心理學中提出歸因理論(Attribution theory)——外歸因的人會將行為解釋為「環境因素(Situational Attribution)」使然,而內歸因的人會將行為解釋為「個人性格(Dispositional attribution)」使然。


簡單來說,「一係對方唔夠好,一係自己唔夠好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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